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》 (季刊)是由湖南新闻出版局主管、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刊物。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》常设专栏为:民办高等教育(特色栏目)、经济法律研究、历史文化研究、教育教学研究、语言文学研究。热枕欢迎学术界同仁不吝赐教,尤其欢迎省级及省级以上基金项目资助的研究论文。来稿要求如下:
1.篇名 篇名应简明、具体、确切,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,必要时可加副标题。
2.字数 来稿每篇总字数不超过8000字为宜。
3.作者 本刊采用匿名审稿制度,作者信息请另附纸载明。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全称、所有省市名及邮政编码。作者信息应包括: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性别、民族(汉族可省略)、职称、学位及研究方向、电子信箱和联系电话。文章如属基金项目,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。
4.摘要 每篇文章应附不超过300字的摘要,其内容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论文主要观点。
5.关键词 每篇文章应3至5个关键词。
6.英文 要求来稿须有英文篇名、英文摘要(即:中文摘要的英译件)、英文关键词。
7.注释 稿件注释是作者对题名、标题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.须放置在当页地脚《如在稿件首页列于“作者简介”之后)。注释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相一致.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:①②………。每条注释独立成自然段。
8.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论文的文未。“参考文献”四字用方括号“[]”括起.独占一行并左顶格。参考文献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一致,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注:[l]、 [2]……每条参考文献最后均以实心句号结束。
9.删改 对拟刊用稿件,本刊有权进行必要的删改,作者如果不同意,请在稿件上注明。
10.用稿 来稿请勿一稿多投,严禁抄袭、剽窃,否则,作者自负其责。来稿一般不予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稿件寄出3个月后未见回复,作者可以自行处理。本刊发表的文章,作者著作权使用费和稿费一次性付清,稿酬从优并赠送当期刊物2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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